一、编制依据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体育美育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试行)音乐美术考试方案(试行)及劳动课程评价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1〕75号)和《抚顺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抚教发〔2021〕36号),市教育局制定了《抚顺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试行)》和《抚顺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方案(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抚顺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试行)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考试原则包括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公平性原则。
第二部分考试内容与方式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满分60分。过程性评价内容包括体育课程学习评价、健康教育实际操作两部分,并赋予竞赛加分,分值为30分。其中:七年级满分10分,八年级满分10分,九年级满分10分。终结性评价内容包括基础体能考试和专项技能考试两部分,分值为30分。基础体能考试分值为20分,包括必测项目1项1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选测项目2项每项5分,共10分(投掷实心球、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50米跑,),专项技能考试分值为10分(三选一,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往返运球投篮、排球30秒传垫球)。
第三部分考试对象为抚顺市范围内2021年秋季起升入七年级的全体学生。
第四部分特殊类考生由缓试考生和免试考生组成。缓试考生因临时伤病等原因但未丧失运动能力,不能按时参加终结性评价考试的学生,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进行一次性补考。免试考生包括对丧失运动能力并符合残疾标准(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其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考试成绩分别按满分计入总成绩。对患有伤病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过程性评价考试成绩按照当年考生所在学校全体考生(男或女)过程性评价考试平均成绩计分。终结性评价考试成绩按照当年全市考生(男或女)终结性评价考试平均成绩的60%计分。
第五部分实施办法。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终结性评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管理、审核。各初中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对过程性评价细化评分标准并给予赋分,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要确保科学、公正、公开。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终结性评价考试由各县教育局按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二)抚顺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方案(试行)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考试原则包括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公平性原则。
第二部分考试内容与方式由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共计为100分。过程性评价主要针对学生初中三年音乐、美术课程学习及参加艺术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评价,内容包括课程学习评价和艺术实践评价,分值为60分(音乐、美术学科各30分)。结果性评价主要评价九年级学生音乐、美术基本素养。评价采用上机考试/视听+纸笔答题方式,考试时长为音乐、美术科目各60分钟,满分各为20分,合计40分。结果性评价由省统一建题库,注重考查学生的“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学科核心素养,重点考查学生在真实艺术生活情境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杜绝可能导致的死记硬背等应试倾向。
第三部分考试对象为抚顺市范围内2021年秋季起升入七年级的全体学生。
第四部分成绩认定。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总成绩(即音乐科目成绩+美术科目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A等,75~90分(不含90分)为B等,60~75分(不含75)为C等,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D等。考试等级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总成绩须达到C等及以上方允许报考普通高中。
第五部分特殊类考生包括免试考生,视力、听力等身体残疾(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能参加音乐、美术考试的学生,其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考试成绩认定为满分。身体患有与视力、听力相关疾病且长期免修音乐、美术课程的学生,音乐、美术学科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考试成绩认定为60分。
第六部分实施办法。各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过程性评价内容给予评分,评分结果无异议后按每学期一次上报至市、县(区)教育局备案。各县(区)教育局负责结果性评价(即上机考试/视听+纸笔答题)的组织实施、监督及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备案,并将总成绩上报至市教育局审核。
三、目标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争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版》规定的初中生学习的基本任务和《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发挥艺术课程考试评价导向作用,引导初中学生在树立正确的艺术学习观念和学习态度、建立持久的艺术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基础上,掌握必要的音乐、美术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提升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本方案试行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新的课程标准要求及抚顺市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实际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