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19〕106号)、《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29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办〔2020〕48号)、《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的通知》(辽教电〔2019〕155号)等文件要求和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视频会议(2020年5月9日)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经反复研究论证,形成《抚顺市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本方案从有关政策规定、考试科目与时间、录取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四个方面阐释了我市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稳定连续,利好考生——表现为“六个不变”
一是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与指标到校招生的比例和录取办法不变。
二是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办法不变。
三是城区考生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实行两个平行志愿,按照统招、指标到校和二次择优三个批次录取的办法不变。
四是城区考生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继续实行三个平行志愿的办法不变。
五是考生录取结果唯一,由招考办一次录取完成,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组织补录的规定不变。
六是 抚顺县高级中学除面向本县招生外继续在城区开展招生试点工作的政策不变。
(二)落实新规,更加严肃——表现为“两个取消”和“六个新增”
“两个取消”:
一是取消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自主招生办法。具体有三个方面:(1)取消所有公办省示范性高中提前免试自主招生办法;(2)取消所有公办高中体育与艺术特长班自主招生办法;(3)取消民办高中的自主招生办法,报考民办高中的考生一律填写报考志愿,由市招考办统一录取。
二是取消除体育艺术特长生、特色学校建设计划招生以外的中考加试项目。具体有两个方面:(1)取消2020年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所有考试和体育艺术与卫生常识统一考试,按满分60分计入中考总分;(2)取消2020年中考理、化、英加试,按满分30分计入中考总分。
“六个新增”:
一是民办德才高中列入省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批次。
二是今年报考民办一般高中试行填报两个平行志愿。
三是抚顺六中、抚顺十中和四方高中特色学校建设计划单设批次招生。
四是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三县考生报考省示范性高中可填报两个平行志愿,一个为本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另一个为民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也可只选其一。
五是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纳入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平台。采取通过中考填报志愿、由市招考办按照分数择优录取和通过参加中职技工院校自主招生、再由市招考办将学生信息录入招生平台两种方式相结合招生。
六是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增加三条:(1)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按照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执行;(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按照司办通〔2020〕2号文件规定执行;(3)我市2020年参加支援湖北抗击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医务人员子女按抚教发〔2020〕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宣传解读安排
(一)举行中考专题新闻发布会,面向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属中学解读2020年中招工作方案。
(二)制发《致抚顺市2020年中考考生及家长一封信》。
(三)通过公布的市、县(区)教育局及招考办咨询电话解答考生家长的困惑问题。
(四)中等学校线上推送招生宣传片或微信美篇。
(五)市招考办统一制发中招专题信息。
(六)初中学校举办报考指导及政策说明会和一对一、面对面指导解答考生及家长对报考政策的困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