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育局提示
发布日期: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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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教育局提示
尊敬的各位家长:
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8月2日起停止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培训。目前,暑期即将过半,为了使你的孩子能愉快地度过假期时光,抚顺市教育局向全体中小学生家长温馨提示,切不可鼓励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班,不要增加孩子心情焦虑,加重孩子学习负担。家长要引导孩子多阅读有益书籍,多陪伴孩子走进大自然,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如您的孩子确实需要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请务必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遵守培训规定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查看培训机构证照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有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利性)。“两证(照)”齐全者为正规校外培训机构。
三、查看收费公示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公示收费标准,开具正规票据,按期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四、查看教师资质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公示教师姓名、照片、任教学科和教师资格证号。从事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遵守培训时间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课后作业。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六、签订规范合同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使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培训合同时,请家长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慎防虚假承诺和不平等条款。
七、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入培训机构时,要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检测体温。培训期间要坚持佩戴口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告知培训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县区监督电话
欢迎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进行监督,查询各县区年检合格的培训学校,请登录“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和抚顺市教育局官网。
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电话:
新抚区 52366708 望花区 15724689908
东洲区 53790518 顺城区 57502712
抚顺县 57551010 清原县 53024497
新宾县 55080802 市教育局57500638
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监督电话:
新抚区 52366730 望花区 56885165
东洲区 53790507 顺城区 57503430
抚顺县 57551002 清原县 53024421
新宾县 55081300 市教育局57500199
抚顺市教育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