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传媒网讯(记者 李凭)12月9日,记者从抚顺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抚顺高校大学生按照规定,可以在学籍地高校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享受大学生医保相关待遇。这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民医保的举措。
抚顺高校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本市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保费由财政补助及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2023年度抚顺市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90元。在抚参保的大学生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慢病(居民各病种)和住院医保待遇。
大学生医保是按年缴费,享受全年的医保待遇。毕业后的半年内仍可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果考入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生,可以按照考入地医保政策参加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如果毕业后参加工作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险。转学的大学生在第二年应参加转入高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休学、延期毕业的大学生可继续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对于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学籍或办理退学的大学生,在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待遇后,学校不再为其办理参保。
据悉,为全面保障在抚顺就读大学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抚顺医保部门突破大学生就读地、户籍地、实习地“三地一家”享受同等医保待遇的政策,2023年在抚顺参保的大学生只要办理“异地安置”备案后,就可以不再有就读地、户籍地、实习地限制,可以自主选择就医地,发生的住院治疗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一律按抚顺市住院标准支付,可通过联网医院直接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直接结算,不用先垫付再回抚顺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