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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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双减”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及办学行为,根据《辽宁省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通〔2023〕4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抚顺教育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
(二)设立审批
(三)变更与终止
(四)从业人员
(五)培训场所
(六)安全管理
(七)收费管理
(八)课程设置
(九)监督管理
(十)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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