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及多年切合地域实际的招生实践成果,本着稳定连续、公平严肃、社会认同的总基调,经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抚顺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抚顺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从有关政策规定、考试科目与时间、录取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4个方面,阐释了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内容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坚持稳定连续,易于把握;二是依规据实微调,利好考生。
(一)坚持稳定连续,易于把握
可以概括为“十个不变”:一是全市各普通高中本年度招生计划总体不变,二是公办省示范性高中实行指标到校招生的办法不变,三是实行平行志愿报考的办法不变,四是省示范高中录取的批次办法不变,五是“公、民同招”政策不变,六是省示范性高中实行体育与艺术特长生招生、部分高中试行“特色学校建设计划”招生的政策不变,七是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招生均由市招考办一次性录取完成的政策不变,八是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实行由市招考办依招生计划、报考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和考生直接到学校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招录办法不变,九是市朝鲜族高中招录政策不变,十是各类教育优待政策计划单列不变。
(二)依规据实微调,利好考生
主要有四个变化:一是抚顺县第二高中和民办南阳高中今年起恢复招生,计划均为60个。二是各民办高中今年在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三县招生数量缩减为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2%以内;从2024年起,民办高中全面实现“属地招生”。三是报考城区市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含民办)可填报六个平行志愿(即东洲高中、五中、雷锋高中、民办恒德高中、民办拔萃学校、民办南阳高中6所,考生可按本人意愿选择报考顺序);三县考生报考一般高中(含民办)可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即本县第二高中、民办恒德高中、民办拔萃学校、民办南阳高中4所),也可只选其一。四是朝鲜族学校考生从今年起使用全市统一的中考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统一实施网上评卷。
三、作用意义
《方案》《计划》的发布,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招生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