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科学有序开展,切实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扎实推动“双减”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施教能力,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抚顺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按照全员性、校本性、层次性、实效性的原则,力争通过三年的教师岗位“大练兵”和各层级竞赛展示活动达成以下目标:通过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强化教学基本功,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教师适应新课程要求的专业能力,构建有效教学的行为模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通过有效练兵,实现学生有品德,成长有特长;教师有品格,教学有特点,校长有品味,办学有特色,从而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参加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
2.市、县(区)义务教育阶段研训人员。
(三)涉及学科
小学阶段(12个):2022年——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活动;2023年——英语、科学、信息技术、劳动教育;2024年——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
初中阶段(16个):2022年——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活动;2023年——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信息技术、劳动教育;2024年——生物学、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
(四)主要内容
1.专任教师“大练兵”的内容
教学基本功:包括教学礼仪、普通话交流、规范板书书写、学科特色基本功(如语文学科的朗读、地理学科的板画绘制、音乐学科的乐器演奏等)。
专业知识:课程标准掌握、学科知识掌握与拓展、教学问题探索、德育渗透及心理健康指导。
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能力、课堂驾驭能力、学法指导能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能力、教学反思能力、作业设计管理能力。
可以以板书板画、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课堂教学、作业设计、教学反思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
2.研训人员“大练兵”的内容
专业知识:教育政策的解读、现实问题的洞察与破解、教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研究方法的选择与运用、教研成果的提炼与总结。
专业能力:教学示范能力、教研活动的组织能力、专业引领能力、教学评价与指导能力、试题命制能力。
(五)活动安排
1.教师岗位“大练兵”
(1)校级全员“练兵”
专任教师的岗位“大练兵”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在每年12月底之前完成。各学校要把“大练兵”的基本内容有机纳入到校本研训之中,形成方案后于每年12月1日前报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学校“大练兵”过程中,教师进修院(校)要做好必要的资源支持和检查督导。
(2)县(区)级培训及竞赛
各县(区)要将“大练兵”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作为县(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各县(区)于每年3月份组织专任教师竞赛,各校按一定比例参加竞赛,县(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的竞赛成绩,对教师个人和学校进行表彰,表彰比例由县(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县(区)及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于每年4月20日前将各学科竞赛反映出的问题及参加市级竞赛的教师名单汇总表报送给市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组织,同步开展相关活动。
(3)市级培训及竞赛展示
市级于每年5月份开始,根据县(区)竞赛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6月进行市级竞赛展示。市教育局根据教师竞赛展示成绩和县(区)平均成绩,对教师个人、学校和县(区)教育部门进行表彰。
2.研训人员岗位“大练兵”
参照教师岗位“大练兵”环节,分为县(区)级“练兵”和市级竞赛展示两个环节。研训人员市级竞赛展示包括原创性试题命制、区域性学科教学诊断、专题性教研活动、专题讲座等内容。
(五)表彰奖励
市级竞赛展示过程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牵头组成市级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市级竞赛展示工作。
1.参加市级竞赛展示的教师按10%的比例择优授予“教学标兵”称号,按20%的比例择优授予“教学能手”称号,按40%的比例择优授予“优秀选手”称号。
2.参加市级竞赛展示的研训人员按10%的比例择优授予“教研标兵”称号,按20%的比例择优授予“教研能手”称号,按40%的比例择优授予“优秀选手”称号。
3.市级竞赛展示中的优秀教师、优秀研训人员、优秀作品将推荐至省级教育部门进行展示。
4.根据各县(区)参加市级竞赛展示的教师及研训人员成绩,择优授予优秀团体奖;根据各县(区)和学校对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情况,择优授予优秀组织奖。本次岗位“大练兵活动中获得“教学标兵”“教学能手”的教师,将作为今后推荐参加国家、省、市级名优教师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市教育局全面负责本项工作的部署与实施,负责对各县(区)及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备案指导工作,组织对岗位练兵工作的检查评估;市教师进修学院要完成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好专项培训,对基层单位提供业务支持,要做好市级竞赛的组织工作,做好省级展示活动的推荐、指导工作,同时组织市级研训人员积极参与市级竞赛展示活动。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工作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评估,各县(区)和学校要把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规划,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2022年5月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县(区)和学校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本活动不仅仅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更是“十四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期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研训人员队伍建设,保障各学科教研员足额配备,定期组织研训人员学习提升。
3.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竞赛方案要经过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要为基层学校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支持,同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助力教师提高教学技能、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岗位“练兵”活动的质量,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加强考核评价。各县(区)和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情况列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教师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5.加大宣传,提升活动影响力。各级组织活动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岗位“大练兵”的经验和成果,培养优秀教师,树立学习典型,表扬表彰先进,激发广大教师(研训人员)争先创优的热情和干劲,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推动“双减”落地见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市教育局将于本轮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育集团、拉手共建县区、地区和学校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