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先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加强县级普通高中塑胶操场翻新及周边硬化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原县第二高级中学塑胶操场建于2015年,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该校具有优良体育传统,有在校体育生200余名,操场利用率较高。由于学校塑胶操场已投入使用10年以上,塑胶面层大面积老化、开裂,草皮严重磨损,周边活动区域不足,已无法满足学校体育教育教学需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已于年初将学校塑胶操场改造项目纳入2026年“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库”,并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月3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对清原县第二高级中学进行了调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共同参与了调研,大家一致认为学校的操场有必要进行改造。经研究,计划安排270万元用于清原县第二高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支持创建省特色普通高中。待市政府同意此资金分配方案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感谢您对抚顺市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教育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