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园餐”管理 守护全市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集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工作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将全市教育系统“校园餐”专项整治作为全年的重中之重,全方位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主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提高站位,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市教育局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和要求,第一时间组织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牵头协调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组建市级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研究部署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要求。分管领导亲力亲为,组织落实工作措施,参与各项工作行动。工作中紧盯关键环节不放,细化构建经费、采购、食品安全等重点、难点、热点领域的“履责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严防工作落实过程中推诿扯皮、滥竽充数等问题的发生。
2.强化培训,细化指导,快速行动。为全面落实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有效提升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水平,全年组织开展10余期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专业培训,达到全市145所中小学食堂全覆盖;先后为30余所校园食堂的新、改、扩建进行了设计审查,全方位保障校园食堂的流程布局符合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组织专业人员走进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现场指导,培养扶持典型单位达20余所,市及各县、区教育局以现场会议方式以点带面组织学习推广。
3.研究措施,制定办法,多措并举。市教育局秉承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的工作原则,2023年全省率先组织研制《抚顺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抚顺市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由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财政局、公安局联合印发。2024年,各相关部门联合对上述“两个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了完善管理措施,提升了工作标准。为有效提高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市卫健委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抚顺市中小学膳食营养指南》,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市学生“带量食谱”制作普及率正在逐步提高。
4.统一标准,联合检查,认真整改。2024年,市教育局结合各项相关工作,多次联合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成立督导检查组,组织开展多角度、多途径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专项整治工作,全年累计检查校园食堂达110余所。对检查中发现的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违法问题,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对各类需要整改的问题,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以最快的速度达到整改要求。
经过市级专班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提高,师生、家长满意度也较春季学期初有明显提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提升幅度较大占比达70%以上。2021—2023年,全市共有31所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先后被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辽宁省餐饮质量安全食堂”。全年全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2025年,是国家对“校园餐”继续深化治理的关键之年。市教育局根据中纪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及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抚顺市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按照市纪委要求制定了《抚顺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十加强、十严禁”管理规定》,明确了全市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春季开学后,我们按照您提案的意见,立足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着力提升“校园餐”质量水平。
1.以责任“精准化”深化源头治理
紧紧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警示机制。一要紧盯关键环节不放,细化制定并完善膳食经费、委托经营、校外供餐、食材采购、食品安全等易发多发问题领域管理制度及“履责清单”,强调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全责,明确分管领导的具体责任,严防工作中违法违纪、推诿扯皮、滥竽充数等问题发生。二要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警示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案说法,时刻进行廉洁提醒,同时加大纪检督察工作力度,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有效护航校园育人环境“清风”。三要强化登记列账机制,坚持“正负台账”同抓,指定专人专项负责动态管理。聚焦重点事项、重点环节,实事求是,如实记录,实现“对账—督账—销账”工作闭环管理。
2.以信息“公开化”深化监督管理
紧紧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健全常态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机制。一要坚持重要信息公开透明,强化依法依规对大宗食材供货商、委托经营或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的合法资质审查,严把各项准入关。严格执行食材供货商、委托经营或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的招投标相关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严格落实各项查验制度,切实执行食材供货商、委托经营或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的退出机制。加强监管透明度建设,将食材供货商信息台账、餐食收费标准、带量食谱等关键信息在校园食堂公开醒目处进行公示。二要坚持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进一步深入完善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等各主体陪餐制度机制,研究制定《抚顺市校园餐陪餐制度》,强化陪餐管理,杜绝流于形式,让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充分信服。三要坚持用监督守护“校园餐”安全,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等各部门的联合检查,不断强化行业管理力度,督促各校园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
3.以管理“规范化”深化跟踪问效
紧紧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健全常态化规范管理跟踪问效机制。一要随着国家标准的提高和形势的需求,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同时要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充分探讨、深入研究、系统分析、统筹把握、对症下药进行配套性制度机制的建立、修订和完善。二要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模式,认真做好每一次检查的台账记录。针对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及反弹的问题,要逐一细化整改节点、整改措施,特别是对出现的反弹问题要实施问责追责机制。同时,要在符合实际的有效平台载体,及时向师生、家长等社会各方反馈其重点关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进度、整改成效。三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控制制度,有效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最大程度消除不良影响,杜绝事态发酵。四要完善“校园餐”重点工作落实纪要模式,全面做好工作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五要完善与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对接机制,通过会商碰头、信息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以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校园餐”相关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切实保障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抚顺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