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改善中小学学生午餐质量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引入竞争管理机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确需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应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目前,全市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的学校合同到期的都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多数县、区教育局和部分校园自营食堂也都实施了大宗食材招标采购管理。
2.加强学校膳食管理。在《抚顺市中小学膳食营养指南》印发并培训后,多数学校食堂制作了带量食谱,并在食堂醒目处公示,还为学生增加了水果、乳制品的供给,师生、家长满意度较春季学期初有了明显提升。各学校均落实了校长负责制和相关人员陪餐制,一些学校还邀请学生家长走进学校一同陪餐,餐食品质受到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7月下旬,市教育局开展了满意度抽样调查,师生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推动建立陪餐制,邀请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校陪餐、同时,面向学生及家长做好膳食营养宣传。
3.大幅改善学生餐饮质量。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食堂(包括委托经营)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学生餐费管理,保证学生餐食标准,要确保所收学生餐费的75%以上用于购买食材,实行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伙食收入全部用于食材支出。加强食堂财务监督,食堂财务管理日趋规范。各县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均按上级规定积极整改、规范管理,并积极探索提升餐食品质的办法。
4.推进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完善。由于我市多数学校食堂“先天不足”(建校之初无食堂设计,多为后改建),致使学校食堂加工场所面积、流程布局及设施设备配备与国家规范标准尚有一定差距。此外,因受工作经费限制,无力及时进行升级改造及设备更新,致使部分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存在。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克服苦难,推进硬件设施整改完善,及时更换餐具、保温桶、加工器材,切实做好食品分类,储存、加工、运送等环节卫生,保证食品新鲜度和卫生质量。
5.严格规范食堂采购环节。为进一步做好食材采购管理,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的原则,严把食材供货关,有条件的学校,蔬菜应当天配送,肉类全部确保新鲜。同时,要求各学校建立食材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自行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
再次感谢你们对抚顺教育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教育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