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涉及土地利用方面,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企业办职工培训学校没有特殊的支持政策。如果企业需要单独新建职工培训学校,可以进行规划选址,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履行土地挂牌程序提供用地。建议新建企业在厂区内建设办公楼、综合楼、科研楼时安排职工培训学校,原有企业在自有出让工业用地范围内新建或者利用原有建筑改建职工培训学校,这样对新增加的建筑面积可不加收土地出让金。
2、对深度参与校企合作,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政策支持。同时,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也将作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其他有关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指标。在校企合作中,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扣除。
3、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共建二级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训中心和教学工厂,提供学生实习、学徒培养、教师实践岗位;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在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企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办法与职业院校教育实现互认和衔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4、我市即将出台的《抚顺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促进职业院校和企业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职业院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职业院校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利。
5、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可以开展下岗职工、农村实用型人才、就业安置、退役军人等培训并获得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