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将联合县区教育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清查活动,各部门明确责任、确定时限、完善措施,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通过真突击、真检查、真整改,果断处理,同时,加强《审批管理办法》宣传,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和办学条件”,主动公开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监督。抚顺市教育局已牵头建立了《抚顺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要求,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分步治理,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安全发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落实期初视导、细化教学督导。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抚顺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暂行办法》(抚教发〔2020〕2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