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评比考核机制。2021年,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对我市26所直属中小学、职专、幼儿园食堂进行了检查评比,对7个县区的学校进行了抽查评比。从全市校园食堂评比情况看,总分120分,100分及以上的校园食堂6所,占检查评比总数的13.95%,其中5所为市教育局直属的校园食堂;90分及以上的校园食堂12所,占27.91%,其中9所为市教育局直属的校园食堂;80分及以上的校园食堂20所,占46.51%,其中7所为市教育局直属的校园食堂;70分及以上的校园食堂4,占9.30%,其中1所为市教育局直属的校园食堂;60分及以上的校园食堂1所,占2.33%。同时,要求各学校要建立由学生、家长委员会、学校三方成立质量考评体系,落实供餐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
2.适当增加就餐标准,提高学校餐饮质量。要求各学校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征得学生和家长的同意,不以盈利为目的,最大程度的用于改善学生餐饮水平上。切实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校园餐饮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加强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全面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素质。市教育局多方式着手,加大培训力度。一是要求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良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二是校园内食品经营者要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餐饮4D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全面推广“从业人员培训考试系统”,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4.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改善工作环境。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一是校长(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三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应明确落实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餐制度。四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加工制作环境、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检验检测。五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我市目前“明厨亮灶”工作完成率100%。
5.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全面做好我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食堂疫情防控工作,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不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同时,要求各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各学校食堂、保洁、安保等后勤工作人员(含校内临时聘用的后勤工作人员),每周完成2次全员核酸检测。
6.加大处罚力度。市教育局将积极协调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进一步加大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净化校园食品安全环境,营造全社会参与校园食品安全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