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师队伍稳定对幼儿园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为稳定学前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队伍素质,针对我市学前教师队伍人才流失局面,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1.教师培训向农村教师队伍倾斜。针对我市农村幼儿教师存在的学历水平较低、育儿理念陈旧、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近年来我市加大对农村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先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法制培训、开展订单式送教下乡活动等10余次,开展讲座近百场,培训教师5000余人次。同时,每年组织农村教师到城区优质公办幼儿园进行跟岗培训,累计培训1000余人,有效提高了我市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2.开展无证教师、骨干教师培训。针对我市目前还存在部分在园教师未考取学前教师资格证的现状,2021年9月份我市开展针对无证教师的线上专项培训。1100余人参加线上培训,培训通过率接近80%。以督促无教师资格证教师具备基本的教师专业素养为目的,以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为目标,通过专家讲座、名师引领、考核测评等系列活动,使培训对象在思想觉悟、师德修养、教育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等各方面都有显著的提高。
未来我们会在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等方面,采取以下举措,提升学前教师素质,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活力。
1.建立幼儿教师准入和补充机制。认真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合理确定生师比。探索改革公办幼儿园财政经费保障办法,原则上按在园幼儿数量核拨经费。教职工实行聘任制。支持各级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专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充实幼儿园教师队伍;引导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非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经培训合格后担任幼儿教师。
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重视农村幼儿教师骨干队伍建设。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在工资待遇、职务评审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3.完善幼儿教师培训制度。把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分别纳入中小学校长和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实施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工程和名师培育工程。建立五年一个周期的学前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全面实行幼儿园教师、保健员、保育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持相关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上岗制度。创新线上培训模式,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基本培训和岗位研修,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育人能力和水平。
4.加强园长队伍建设。幼儿园园长应由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并经园长岗位培训合格的骨干教师担任。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审核备案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任职。强化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升其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负责制,明确园长岗位职责,建立园长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对园长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