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食品安全是我市教育系统重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曾多次组织进行调研,陪同学生就餐,并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考核机制。
二、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负责制。市教育局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要求各学校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基础上,让学生吃的更营养更健康。每逢开学期初,都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和市局直属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学校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三、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2022年,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多次到学校进行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印发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提示函》,对学校食品安全提出了10点要求。同时要求各学校供餐单位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计划,并全面开展自查。6月份,市教育局印发了《开展学校供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各学校从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情况、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止食堂餐饮浪费情况三个方面入手,涵盖10余项自查整改内容,对学校自营食堂、委托管理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全年,共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4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11人次,查出问题45个,已全部整改。春秋两季开学初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549人次,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排查,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1007户次,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整改,件件落实,举一反三,以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市教育局结合“食品安全大评比”和督导检查工作成果,先后组织起草了《抚顺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和《抚顺市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向各相关单位和县、区教育局征求意见,各单位均已反馈意见,市教育局将于近期与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财政局、公安局联合印发。
五、全面推进智慧监管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 6号)要求,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模式,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数字”监管体系,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共有自营食堂132所,委托管理食堂20所,集体用餐配送学校24所。局直属学校、各县区学校餐费不统一,基本为8-12元之间。截止2022年底,全市中小学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已实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已实现86.6%,完成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
六、着力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2022年,市教育局加大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提高学校师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意识。要求各学校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市实验小学创新邀请抚顺市知名营养膳食专家入校上好“开学第一课”,普及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以“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抚顺地区启动仪式”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展板和500份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单,在抚顺万达广场向广大家长朋友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让学生能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和家庭饮食质量,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健康。
来源:抚顺市教育局学校体卫艺教育科 责任编辑:夏玲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