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抚顺县高级中学在城区招生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特别是对县域高中发展的深切关怀和宝贵意见。经认真研究,结合国家政策及我市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政策执行,规范高中招生秩序
当前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属地招生。根据教育部《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辽宁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最新文件精神,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坚决杜绝跨区域争抢生源现象。针对县中的发展诉求,我局专门与省教育厅进行了沟通汇报。省厅明确要求,在城区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全部招满后,县中方可在城区范围内招收生源。目前我市城区高中学位尚有空余,暂无法恢复县域高中在城区招生。
二、持续加大支持,筑牢县中振兴基石
市教育局持续加大政策、资源和专业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县中振兴行动计划,明确任务清单,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化、特色化发展。大力改善办学条件,计划到2030年,新建及维修改造5所县域高中,面积9.25万平方米,更新信息化等教育教学设备3万台次。针对农村生源变化,依托全市县中托管帮扶项目,通过城乡结对、教研指导、交流座谈等方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县中辐射。城区优质高中每月向县中开放课堂1次,每学期送教到校1次。为县中招聘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积极培育县中“头雁教师”“教学名师”等骨干力量。县中振兴既需要外部支持,也离不开自身发展。我们注重引导县中在内部管理、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师培养等方面不断优化,增强学校“造血”能力。内外协同发力,县中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才能得到根本提升。
三、 下一步工作思路
规范招生秩序与支持县中发展并不矛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两手抓。一是严守政策底线,坚决执行国家和省市招生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二是持续加大对县中的扶持力度。借鉴乡村振兴“造血”理念,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数字化赋能等方式,激发县中内生动力,提升县中办学质量和吸引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抚顺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