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智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中小学自主经营食堂供给质量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推进、制度化巩固、实效化提升的新阶段。经过持续攻坚,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堂的整体管理水平、安全保障能力与膳食营养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采取的主要措施:
1.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现所有学校食堂领导包保全覆盖,包保领导每月至少入校陪餐一次。制定印发《关于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互联网+明厨亮灶”与“食安辽宁”平台使用率均达到100%,推动监管由“展示型”向“实效型”转变。
2.规范运营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在全市校园食堂推广普及4D管理模式(整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投入专项经费2247.57万元,对40所中小学校食堂的加工操作区、冷藏保鲜设施、餐具消毒设备等进行了升级改造,着力解决食材储存、卫生消毒等环节存在的问题。1月份,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辽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食堂》标准对全市中小学食堂进行评估,全市169所中小学食堂中已有104所达标,达标率为61.5%。
3.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典型经验推广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校园餐饮质量。以“警示教育+专业培训”双轨模式为载体,累计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专业培训10余期,培训人员超过2000人次。
4.严肃资金管理,强化联合监管。制定印发《抚顺市中小学校校园餐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收餐费的75%以上须用于食材支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必须100%用于食材采购,人工、水电气等运维支出由财政和学校公用经费统筹保障。启动“开学首日护航”等专项督导行动,由市纪委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7个检查组,深入7个县区,聚焦食品安全、餐费管理、食堂运营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开展督导1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16个,以有力监督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寒假前,与公安局、市场局等职能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寒假前对全市中小学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县区同步实施,检查发现问题49处,均已建立整改台账并落实整改,目前全部整改完毕。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并结合您的建议,春季开学后,我们将立足实际,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着力提升供餐质量:
1.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监管闭环。一是紧盯关键环节,细化完善膳食经费、委托经营、校外供餐、食材采购、食品安全等易发问题领域的管理制度及“履责清单”,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全责,明晰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二是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与警示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案说法,同时加大纪检监察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三是加强台账管理,实行“正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聚焦重点事项与环节,如实记录,形成“建账、督账、销账”的完整工作闭环。
2.深化监督管理,提升食安水平。一是坚持重要信息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大宗食材供应商、委托经营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严把准入关。加强监管透明度建设,将供应商信息、餐费收费标准、带量食谱等关键信息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二是坚持多元参与,进一步完善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等多方参与的陪餐制度,强化陪餐实效,杜绝形式主义。三是坚持联动监督,不断完善“四不两直”检查机制,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健、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滚动式联合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学校限期整改,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
3.加强人才保障,提升专业素养。一是持续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与在岗定期轮训,并将膳食营养知识掌握情况纳入岗位聘用与考核体系。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系统学习膳食营养专业知识,参加“营养师”等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三是探索建立区域营养师资源共享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校际协作等方式,柔性引进专业营养人才。定期邀请膳食营养专家开展专题培训与指导,结合《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科学优化学生餐谱,研发推广更多符合学生生长发育需求的健康营养菜品。
4.加大财政投入,健全保障机制。一是对全市中小学食堂开展全面安全勘察与评估,重点排查消防、电气、防水等安全隐患,评估设备老化状况及无障碍设施完善需求。二是科学编制预算,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将食堂改造升级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划,重点保障老旧食堂的维修改造及必要设备更新,切实提升学校食堂的安全等级、功能布局与整体就餐环境。三是完善针对小规模学校、农村学校的差别化运维补助政策,县政府保障人员经费,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电、气等支出,市、县在安排公用经费时充分考虑小规模学校经费不足的问题,增加经费拨付金额,确保所有学校食堂,特别是规模较小、运营困难的食堂,其基本运维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可持续、高质量运营。
感谢您对抚顺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重视与关心!
抚顺市教育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