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珊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校园安全闭环治理体系,筑牢师生安全防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场所,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地方,更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深度关切和宝贵建议,您所提出的建议富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参考。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向您汇报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始终将校园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围绕您建议中关注的领域,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持续加强安防基础建设,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我市已持续多年将校园安防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市政府投入资金605万元对老旧校区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各校监控全部达到高清标准,实现监控视频可实时远端调用查看。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学校做好“人车分流”工作的通知》,制定具体措施,因地施策,实现“空间”“时间”上人车分离。目前,全市共420所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护学通道”“人车分流”防冲撞硬质隔离设施设置,入校访客登记制度得到普遍执行。规范“护学岗”管理,落实市教育局关于校级、中层、值班人员三级值班工作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已基本实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已全面覆盖,与公安机关的联网率达到100%。
(二)聚焦重点风险,深化专项治理行动。在欺凌防治方面,已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要求学校定期开展问卷、访谈,设立并公布防欺凌举报电话,成立欺凌防治委员会,明确处置流程。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市教育局牵头制定印发《抚顺市2025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质行动方案》《抚顺市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十项工作举措》,为学校开展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全市各中小学校均设立心理咨询室(辅导室),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团队,通过购买服务、配备专职教师等方式补充专业力量,对全市中小学生进行1次心理健康筛查。组织开展各类培训4次,累计覆盖师生1000余人,累计开展心理咨询服务2.6万人次,成功化解学生心理危机80余起,本年度未发生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极端事件。食品安全监管上,2025年市教育局开展督导1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16个,以有力监督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全年投入专项经费2247.57万元,对40所中小学校食堂的加工操作区、冷藏保鲜设施、餐具消毒设备等进行了升级改造,着力解决食材储存、卫生消毒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现所有学校食堂领导包保全覆盖,包保领导每月至少入校陪餐一次。制定印发《关于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互联网+明厨亮灶”与“食安辽宁”平台使用率均达到100%,推动监管由“展示型”向“实效型”转变,“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100%,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已成常态。
(三)强化部门联动,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市公安局与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抚公治发〔2024〕46号文件),目前治安部门与市教育局对涉及校园安全五大类19项具体工作任务形成常态化的联合检查,建立了每月信息共享机制。公安部门常态化落实“护学岗”机制,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强警力部署和巡逻防控,每天派警846(不包括交警执勤人员)人次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关键时段治安巡逻、疏导交通,确保校园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市公安局联合教育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完善公安民辅警+安保人员+教职工+家长志愿者“四位一体”护学岗机制,指导各学校规范护学岗人员配备,明确岗位职责,开展岗前培训,形成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全方位、立体化的防护体系,切实保障师生安全。针对交通秩序等问题,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联合市教育局先后两次在十五中学召开了顺城区及全市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现场交流会,市局交管支队对全市27所主要临街学校部署巡逻警力进行联动疏导,结合《辽宁省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我市校园周边交通现状,将巡逻处罚违停、车载移动抓拍违停作为核心举措,紧盯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交通流量高峰,实行“高峰定点管控、平峰动态巡查”模式,确保巡逻与车载贴违停工作靶向发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精准整治各类违停行为。针对北台小学、实验中学、十五中学、新华一校、十中(东洲大街等)路段调整13个违停球,明确上放学时段可以停车区域及电子抓拍处罚区域,通过建设违停抓拍设备并合理规划抓拍区域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停车,保证学生上放学时段交通有序。
(四)抓实应急演练,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定期开展防暴恐、消防等专项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安全教育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日常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日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去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共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246次,组织消防知识讲座46场,覆盖师生及家长10万人次;开展应急演练325场,培训教职工及安保人员2.6万余人,切实增强师生自救互救能力。
(五)压实责任,完善闭环管理与长效保障。强化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教职工“一岗双责”,将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与学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校长职级评定直接挂钩。完善隐患问题“排查-整改-销号-复查”的管理闭环。校方责任险覆盖全市中小学,鼓励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六)聚焦重点产品,开展靶向排查整治。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厉查处涉黄涉暴、低俗包装的文具和小食品,坚决清退“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二是重点打击香烟造型的“无底线营销”食品,全面排查含不良诱导因素的“鼻吸能量棒”“萝卜刀”“蜡瓶糖”等产品,从源头上杜绝有害商品流入校园周边市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检查儿童用品批发主体2家,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151户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经营者未公示证照、未按温度要求贮存食品、食品落地摆放、保健食品未在专区销售等22项违规行为,现场发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函》7份,目前所有违规经营者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与重点举措
结合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重点推进以下计划:
(一)确保安防建设持续达标与智能升级。2026年底前,确保全市所有学校(含老旧校区)“四个100%”长效保持。同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重点向薄弱地区、老旧学校倾斜,提速改造进程。在市级财政支持范围内,在有条件的学校率先推广AI视频巡控、电子围栏等智慧安防试点,积累安防经验,并在今后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中同步规划、建设高标准智慧安防系统。
(二)务求实效,提升应急能力与宣教覆盖。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防暴专项演练,强调“不预告、无脚本”的实战化演练,坚决杜绝“走过场”。在全市各中小学校推行开展“1530”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将安全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寒暑假前发布安全提示,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联合宣传、司法等部门,开发地方性安全与法治教育读本及数字化课程。大力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并积极探索在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嵌入安全科普体验模块,延伸教育触角。
(三)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破解校园周边监管难点。主动配合市场、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融入校园安全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整治校园周边经营乱象。针对校园周边异常行为人员自动预警和快速处置方面,配合市公安局治安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异常逗留、翻越围栏等行为的人员,通过校园周边视频监控、人员抓拍等数据资源,正在进行数据建模和软件研发中,力争在2026年上半年实现自动识别、分级预警,并配套制定《校园预警信息快速处置工作规范》,切实把技术防控有效转化为校园安全治理效能。配合市市场局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列为核心监管区域,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配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继续加强源头管理,对全市校车逐一审核,督促企业进行年审,同时与市局指挥中心、治安支队进行数据共享,对全市256名校车驾驶员进行警情梳理及矛盾纠纷排查,密切关注涉及此类人群的心理动态。配合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将开展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对中小学校及周边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合理调度人员,采取巡线检查与定点看守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力度,实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有效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四)深化监督管理,提升校园食安水平。 一是坚持重要信息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大宗食材供应商、委托经营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严把准入关。加强监管透明度建设,将供应商信息、餐费收费标准、带量食谱等关键信息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二是坚持多元参与,进一步完善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等多方参与的陪餐制度,强化陪餐实效,杜绝形式主义。三是坚持联动监督,不断完善“四不两直”检查机制,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健、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滚动式联合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学校限期整改,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
(五)持续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抓好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综合素养。做好每年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问题筛查,指导中小学科学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及对重点关注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建立“一生一策”动态管理档案,依托心理专家、心理教师的专业指导,强化学生心理支持系统,从根源上防治心理问题,守护学生心理健康。
感谢您对抚顺市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教育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