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中小学伙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全市校园供餐基本情况。目前,全市中小学校现有食堂145所;全市幼儿园现有食堂278所。供餐方式共有三种:一是学校食堂自主经营139所,二是学校食堂引入社会力量委托经营6所;三是学校集体用餐配送30所,中小学供餐人数约为 12.3 万人。城区中小学校均据实收取伙食费,餐费标准 6-15 元不等,餐食多为“一荤两素一汤”。
2.大幅改善学生餐饮质量。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食堂(包括委托经营)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学生餐费管理,保证学生餐食标准,要确保所收学生餐费的75%以上用于购买食材,实行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伙食收入全部用于食材支出。加强食堂财务监督,食堂财务管理日趋规范。各县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均按上级规定积极整改、规范管理,并积极探索提升餐食品质的办法。
3.加强学校膳食管理。在《抚顺市中小学膳食营养指南》印发并培训后,多数学校食堂制作了带量食谱,并在食堂醒目处公示,还为学生增加了水果、乳制品的供给,师生、家长满意度较春季学期初有了明显提升。各学校均落实了校长负责制和相关人员陪餐制,一些学校还邀请学生家长走进学校一同陪餐,餐食品质受到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7月下旬,市教育局开展了满意度抽样调查,师生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
4.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经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齐抓共管,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已达100%。市市场监管局可随时监控学校食堂餐饮制作全过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于6、7月印发了两期《关于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系统使用中发现问题的情况通报》,为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