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妇联的努力下,全市积极开展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工作,例如健康教育家庭公益大讲堂、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慈母孝女贤妻”、“家庭书架”等微公益活动,实现了家庭教育历史性突破。2017年,市教育局紧密配合市妇联,认真组织市直属学校和市内各区各学校家长参加由市妇联牵头组织的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系列活动,参与的家长受益匪浅,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但是,面对社会发展、教育改革等带来的影响,家庭教育仍然面临诸多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挑战。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育能力不足,教育方式不科学,家长责任缺失、监管不力,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事件时有发生,家庭教育的匮乏成为影响亲子关系、家庭和谐幸福的直接因素,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教育部门,我们一直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与市妇联、财政、法制办、关工委等部门一同采取多种形式和举措,共同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为统筹推进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而不懈努力。具体做法如下:
一、关于常态化开办家教课堂,切实提升家长素质的做法。市教育系统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成员单位,我们一直按照国家、省、市家庭教育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适合学校实际的家庭教育系列活动。
(一)积极参与由市妇联牵头并组织开展的抚顺市“健康成长”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活动。2017年4月,起草并转发关于公益大讲堂的通知,做好大讲堂工作部署,确定市、区教育局和参加大讲堂活动所在学校负责人信息和职责,按照时间表安排负责人到活动现场组织入场、家长签到等工作,市内新抚、顺城两区和市直属学校总计20所小学近3000名家长参加了大讲堂活动,通过来自不同领域家教专家的引领,使大家产生了共鸣,让更多的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意义,学会了必要的家庭教育方法。
(二)努力办好校园家长学校,确保家庭教育工作有序进行。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正在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家长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对家长学校的规范管理,保障家长学校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联合相关部门编写适合中小学各年级家长学校授课内容的教材,明确将家庭教育内容列为学校和班级家长会的固定内容,保证家长接受培训2次以上,培训率达到90%以上,切实实现家校共建。
三是立足学校实际,充分利用有效的校内外教育资源,发挥职能部门优势,聘请不同领域的在家庭教育方面有所见地的学生家长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专家大讲堂等活动,用现身说法、身边的事、工作所感提升其他各位家长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水平,使校内家庭教育常态化,营造浓厚的家庭教育氛围。
四是学习家庭教育政策,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的通知》(辽教发〔2016〕68号)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规范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建,完善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及领导的产生和管理工作制度,对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确保学校家长委员会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统筹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家校沟通渠道,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改进措施,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
五是丰富家庭教育活动载体,开展特色家庭教育活动。首先,各学校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等主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弘扬时代精神,提升两代人整体素质。其次,每学期邀请家长到教室与孩子一同上课,参加亲子学习活动,通过QQ群、微信、微博等媒介,使学校、教师及时和家长沟通,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三是结合学生实际,积极开展教师访万家活动。走进学生家庭,拉近家校距离,把教育延伸到每个学生的家庭,把关爱送到每个学生家长心里,共同助推学生成长。第四是立足家庭育人理念,不断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倡“书香家庭”的创建活动,营造家庭学习氛围,在亲子间架起民主、和谐、理解的桥梁,提高亲和力,优化家庭教育环境。
六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大这一群体家庭教育的力度。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辽教发〔2017〕89号)精神,坚持“政策上给予扶助、生活上给予关心、学习上给予帮助、亲情上给予温暖”,努力为其营造一个开心学习、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让留守流动儿童、残疾儿童处处感受到家的温馨和良好的教育。现正积极制定出台《抚顺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
二、关于增加专项资金,推动家庭教育创新开展的思考。市妇联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牵头单位在高端讲座、论坛和研讨交流活动、家庭教育教材、队伍培训以及利用微信群开展的微课堂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作为成员单位,市教育局也加大了工作力度,积极同财政部门沟通,切实提升家庭教育的实效。2017年,首先在学前阶段增加了共计6万元的部门专项资金,举办了抚顺市“家庭教育质量与儿童幸福”为主题的百日家长课堂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2018年,又列支预算,安排5万元用于举办“家庭教育质量与儿童幸福”百日家长课堂系列活动,不断加强学前阶段的家庭教育工作。
三、推进我市家庭教育立法进程。全国层面,由全国妇联、教育部协同有关部门全面启动家庭教育法的研究工作,形成立法草案,推动立法进程。作为教育部门,我们会积极配合妇联、法制办、关工委等部门进行认真调研和反复论证,协助制定出台《抚顺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进家教立法,助推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虽然,我们在家长学校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深知此项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还会进行更多的探索和研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在市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引领全市中小学深入推进家长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