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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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全年的教育类考试中,除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外,涉及社会监考任务的考试有成考、自考、研究生入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四类共六次,这些考试都是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考类考试,自上而下均有统一要求。从今年开始我们将会按照您的建议,根据全年的考试次数和各类考试的报名人数及考点数,认真、合理地分配给各县区来承担,采取由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轮流监考的方式,不全部集中在初中,减少初中教师参加社会监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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