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35号),加强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18〕67号)文件精神,我市由市教育局牵头,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配合下,于2019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抚教发〔2019〕44号)。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牵涉教师利益,我们本着平稳、有序的原则,19年11月22日组织8个县区教育局局长参加盘锦市县管校聘经验交流研讨会,2020年3月,高健市长到我局调研,并就此项工作进行汇报,4月初,祥霖副市长分别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就开展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都表示在下步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为了能够更加平稳有序的开展此项工作,经研究组织部分人员赴南方进行研修,但受疫情影响,异地研修工作迟迟未能开展。直到2020年10月疫情防控要求有所缓解后,于10月27日-31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带队,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相关同志赴福建省泉州市和浙江省温州市进行“县管校聘”研修活动,学习当地在改革中的先进经验。2021年1月8日上午,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面对面征求意见会,参会人员分别就《实施意见》在本地区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前,市教育局正在征求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意见,并明确顺城区作为“县管校聘”的试点县区,年底前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待各部门反馈意见后,上报市政府同意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