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29日,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十条措施》。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市教育局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十条措施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清单落实,牢牢抓住教师减负这个“牛鼻子”,重执行,严管控,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层层把关,完善审批及报备制度,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推进时间、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
全面梳理全市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审批报备制度,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按程序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市教育局严格按照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不向基层派发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文件和对教师提出指令性要求。除重要专项工作外,其他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需由教育局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严格、合理安排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在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下,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不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网络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推广宣传等方式开展与教育无关的活动。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查漏补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大减负清单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广大教师潜心教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