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高中的招生问题,市教育局一直高度重视,每年的招生季都多次召开会议反复研究论证,依照国家及省的相关政策法规,审慎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中等学校招生政策。
《抚顺市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抚教发〔2020〕11号)明确规定:“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中等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招生全部列入计划,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市招考办)依照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批次有序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唯一。严禁突破计划招生,严格按招生计划和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市招考办)录取名单注册高一新生学籍。”“取消民办高中的自主招生办法,报考民办高中的考生一律填写报考志愿,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市招考办)依照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批次有序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唯一。”“所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城区市重点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招生均由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市招考办)一次录取完成……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组织补录。”这样的招生政策办法,有效解决了民办高中自主招生引发的“掐尖”“抢生源”等问题。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 2021 年工作要点》(辽教发〔2020〕9 号)指出:“严格执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地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要求。”市教育局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巩固上一年度规范招生取得的成果,全力做好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