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市教育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双减”工作精神,压实县区属地责任,强化培训机构监管,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持续推动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行业持续健康、有序、正规发展。
一、主要工作
1.强化运营监管。一是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清零。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双减”工作精神,压减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市教育局主动作为,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压实县区属地责任,指导县区教育局按照工作要求,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二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根据《抚顺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目前,全市293家校外培训机构完成缴纳风险保证金工作,缴纳率达89.33%。市教育局已陆续向社会公布完成缴纳风险保证金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同时提醒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选择“白名单”内的培训机构。
2.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围绕校外培训机构运营状况、收费管理、培训内容、从业人员资质、广告宣传等方面开展专项联合监督执法检查,同时向社会发布告知书,压实培训机构第一责任人责任,告诫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要求自觉规范从业行为,呼吁广大家长结合自身实际,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审慎缴纳培训费用,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3.严打无证无照办学。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积极联合市场、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无证办学”“违规办学”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在学校周边、商场等热点区域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时、高频次的巡查和突击检查,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同时为了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积,消除监管盲区,我市聘请了1131名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到培训机构治理中,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共治良好氛围。开展“双减”工作以来,共查处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343所,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呼吁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有力震慑。
二、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省“双减”工作方案及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方案中明确: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分别制定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设置标准,明确具体条件和相相应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待上级有关部门出台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后,将采取更加强有力的规范措施,引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有序有度有效发展。
2.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实施方案》也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市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水平。
3.进一步强化监管。持续加大对无证无照机构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在辖区内开展全覆盖动态巡查,同时依托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指导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
来源:抚顺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责任编辑:夏玲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