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征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体验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市劳动教育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顶层设计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同年教育部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2021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辽宁省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厅秘发〔2021〕12号),对全省大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内容安排、评价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抚顺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劳动教育常态化有效开展,制定印发《抚顺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抚教发〔2022〕6号),确定了抚顺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重点,把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课程,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劳动、家务劳动、校外劳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健全评价机制,把劳动教育摆到“五育并举”的新高度。2023年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劳动教育现场会。近三年组织教师参与劳动教育相关的各类培训活动二十余次,参培人数约六百余人次。顺城区大自然小学劳动教育案例被评为辽宁省第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优秀案例并在全省推广,10所学校被评为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11节劳动课被评为省级劳动教育精品课。
(二)加强课程建设
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版)要求,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一是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与通用技术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统筹。二是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在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艺术等学科中有重点地纳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数学、科学、地理、技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注重培养学生劳动的科学态度、规范意识、效率观念和创新精神。三是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探索推动“课程+课堂+校内劳动+家务劳动+校外实践”为一体的劳动教育体系。
(三)建立评价机制
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2023年印发《抚顺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劳动教育科目考试方案(试行)》(抚教发〔2023〕8号),将劳动教育综合评价分数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指标。劳动教育评价由平时表现评价、学期综合评价和实操性考核三部分组成。劳动课程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级为优秀,B等级为良好,C等级为及格,D等级为待努力。90分及以上为A等级,75~89分为B等级,60~74分为C等级,59分及以下为D等级。评价结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C等级及以上方允许报考普通高中。
二、提案落实情况
您对我市中小学社会实践的调研充分,意见建议富有建设性,针对您提出的“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体验活动”的建议,市教育局将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改进落实。主要落实措施如下:
(一)构建协同育人格局
对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学生劳动实践组织的有序性、教学指导的针对性、保障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督查和指导。推动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的协同实施机制,形成共育合力。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社区宣传、网络媒体等途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明确家长的劳动教育责任,让家长主动指导和督促孩子完成劳动任务。鼓励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等组织适时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和家庭劳动成果展示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参加社区公益、孝亲敬老活动以及勤工俭学等社会劳动。
(二)发挥社会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
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积极协调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开放实践场所,为学生劳动实践提供条件。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符合条件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鼓励高新企业为学生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提供支持。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公益劳动和社区治理。
(三)拓展劳动实践场所
大力拓展实践场所,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建立以县区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建立健全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开放共享机制,有效利用综合实践基地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等各种社会资源。推动市、区素质教育学校升级改造,建设学农学工实践等专用场地。指导推动县区教育局、学校,利用闲置校舍或校园空闲区域,改扩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场所)。
抚顺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