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限制预制菜及中央厨房替代自营食堂和委托管理食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办理工作,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宁宝成同志牵头,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承办。通过认真学习研究您提出的建议,深切感到您对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高度关注,责任心强,并且调研很深入,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具有一定前瞻性。我们按照您的提案建议,结合我市校园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实际情况,做了认真吸纳和借鉴。
二、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工作,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制发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提示函》,对校园食品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校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陪餐等各项管理制度,在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基础上,让学生吃的更营养更健康。随着我国“预制菜”产业的发展,我局针对“预制菜”进校园的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把握教育部的总体要求,2023年9月下旬,教育部明确要求:鉴于当前预制菜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追溯体系等有效监管机制,对“预制菜进校园”应持十分审慎态度,不宜推广进校园。我局对此指导意见和要求立即在全市工作群里进行了转发,全市各校园严格遵照执行。截至目前,我市尚无“预制菜”进校园的情况。
三、为强化对全市校园食堂和校外供餐工作的管理,2023年4月,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公安局、财政局等市直各相关部门制发了《抚顺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和《抚顺市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校园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措施,特别是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上述“两个办法”,市教育局在实际工作中加大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省教育厅对我市出台的 “两个办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在《辽宁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简报》2023年第一期头版头条进行了宣传,并在全省进行了推广。
今后,市教育局将持续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行业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高度重视、严密关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着力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学校师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意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加强预警、防范风险、消除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件件落实,举一反三,以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