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印发抚顺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民办义务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就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如下。
1.问:我市出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抚顺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县区教育局对辖区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年度检查制度,核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3.问:民办学校招生必须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吗?
答:是的。所有民办学校都要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4.问:不考试了,民办学校采取什么方式招生录取呢?
答: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全面实行网络系统平台入学报名。每生限报一所学校,报名系统根据网上预报名情况,自动审核并生成学生名单。如果预报名确认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果预报名确认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回原对应公办学校入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负责人、局纪检组、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等共同参与。
5.问: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如何核定?
答: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所属县区教育局核定。县区教育局应加强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民办学校年检情况,以及学校办学资质、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办学信誉等核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
6.问:民办学校如何进行录取?录取结果何时公布?
答:县区教育局将现场组织进行录取名单确认工作,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按报名人数等额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统一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录取工作参照招生考试保密流程管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关人员、纪检人员、学生家长代表和教育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录取结果于录取结果当场公布,学生也可以到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名单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向民办学校分派。
7.问: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如何进行确认与注册?
答: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确认注册。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已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其他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已经被等额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8.问:被民办学校录取了,但是不想去,原初报名时也是只想看看运气,这样可以吗?
答:不可以。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不能放弃。每名学生都有选择是否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录取的权利和机会。报名即是选择,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因此,家长和学生在选报民办学校前,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情况等,并慎重作出选择。
9.问: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答:7月14日8:00——16日15:00,开放报名系统:http://www.lnstrj.com,适龄学生可通过对应端口进入,依次进行帐户注册、信息填报并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现场确认录取名单,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10.问: 市、县区招生咨询热线:
市教育局:57500638
新抚区:52366708
望花区:56885187
顺城区:5750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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