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批示、决定。
(二)对区域内重要的教育教学工作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参考性建议。
(三)协助市教育局制定落实素质教育、继续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规划,并认真贯彻实施。
(四)对全市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进行指导和管理,深入开展教育思想、教育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课程评价的研究与实验,总结、推广教改实验成果。
(五)制定全市学校教师、干部非学历继续教育计划,承担中、小学骨干教师、干部的培训任务,对中、小学教师、干部的继续教育进行指导。
(六)组织开展分层次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干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七)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对学科教学进行检查和评估,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八)发现、培养典型,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搜集、整理、传播教育信息,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九)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地方乡土教材、实验教材、教学参考等资料。
(十)指导本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组织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技能的培训等。
(十一)受市政府委托,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社会用字,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推广普通话。
(十二)对学术团体进行管理,广泛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下设: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宣传部、工会、人事科、总务科、财务科、老干科、师训部、干训部、科研部、语委办、学前部、小教部、初中部、高中部、民族部、职教部、艺体部、德育部、计算机部、电教部、信息部、成教部、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部、质检部27个部门。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26.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19.8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6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9.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6.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31%。主要是联合办学学费收入和初中升学考试费等。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7.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84%。主要是项目未完成正在进行中。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3.4万元,降低3%,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37.2万元;二是事业收入减少10.62万元;三是人员减少使经费减少15.58万元等。
(二)支出总计2,063.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98.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8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76万元。
2.项目支出64.5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13%。主要包括:维修费、校园网建设、普遍话水平测试费、教研员岗位技能培训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送教下乡、教学调研、视导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87.86万元,降低0.4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压减和人员减少使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7.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学院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88万元,项目支出56.9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5万元,降低3.7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压减和人员减少使经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7%。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5.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442.77万元,占7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63万元,占1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78万元,占6.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68万元,占7.8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教育支出1,442.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目标考核绩效奖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63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82.91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调资。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3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6.28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9.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死亡抚恤18.08万元,主要是抚恤金支出,年初没有预算,新增原因是去世人员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35.78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135.7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增加。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金融支出0万元。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160.6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154.84万元,主要是住房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公积金增加。
(2)购房补贴5.84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支出,年初没有预算,新增原因为职工购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比上年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8.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主要用于教研、视导、送教下乡等教学活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42.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4个项目按照要求编制绩效预算,如期完成绩效目标,达到绩效指标和效益指标。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上级和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工作,切实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教学能力,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教育支出:反映教育方面的支出。
17.教师进修支出:主要是教师进修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主要是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1.辽宁省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2021年度决算公示.PDF
2.2021 年度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3.2021 年度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PDF
2021年度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