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度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2021年市级人民政府履职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情况
按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14项考核指标进行了量化评分考核,考核结果为“好”。具体为: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
印发《关于开展抚顺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委教育工委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领导干部职数进行摸底调研,建立工作台账,从全市185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学校)中选取100所开展试点工作。
制定《抚顺市民办学校党建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民办中小学均按要求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并进行了审查备案。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明确党组织研究决定及具体事项,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理顺民办学校党建管理体制,全市所有民办中小学党组织关系全部隶属于市、县(区)委教育工委。
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我是党员”等活动,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48次、主题党日学习1320次、专题研讨417次、组织生活会112次。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云端祭英烈”“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等主题实践活动500余场,征集作品1600余份,参与5万余人次。
2.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重要保障期综合督查工作,孙静副市长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市教育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的通知》,成立7个安全督导组进行拉网式检查。投入专项资金835万余元,对消防设施、监控视频、交通安全、化学实验室、校舍安全等进行维修改造,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实现隐患“清零”目标。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校园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市教育局召开校园防坠楼装置建设工作专项推进会议,制发《关于扎实做好校园防坠楼装置建设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在春季开学前完成校园建筑物防坠楼装置建设任务。同时,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全市各学校防坠楼设施安装完成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因交通事故、溺水、暴力伤害、自杀 等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情况。
3.学生体质健康情况
认真贯彻《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措施》,全市中小学开足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同时各学校每天上午安排25分钟—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从时间、质量上确保学生每天校内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市教育局联合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共同举办了抚顺市中小学生滑雪、游泳、乒乓球等比赛,同时积极参加各项省级中学生赛事。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市教育局着力于科学创新,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防近”工作。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防近”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完善以教育、卫健部门为主,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共同参与的市、县(区)近视防控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采光和照明要求,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考试试卷等用品。开展国球护眼、校园足球、轮滑等丰富多彩的大课间活动。以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为契机,开展“眼保健操系列比赛”,进一步让学生养成了用眼卫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不断改善学生膳食结构,为学生提供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配餐。2019年我市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2022年新增8所省级近视防控示范校。初中、高中近视率均未实现下降的目标。
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要求,严格落实省中小学生肥胖防控工作部署,加强对学生及家长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及饮食营养指导,做到荤素搭配的科学均衡膳食。使学生从小养成不挑食,不偏食,少食零食的饮食习惯,每天保证适量的户外活动及体育锻炼。加强对学校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督、营养指导,提供营养配餐,降低肥胖及营养不良的发生率。2022年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肥胖率分别下降33.26%、43.74%、53.88%。
4.规范招生与办学情况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下发《关于印发抚顺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抚顺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地区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规模均控制在3000人以内。
坚持正确的教育评价导向,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放和相关宣传工作,禁止各学校、培训机构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信息,破除“唯分数”“唯文凭”等观念。高考结束后,再次对各高中明确禁令要求,并巡查监督,确保无违规现象发生。
5.“双减”工作推进情况
积极落实“双减”政策,扎实推进“减负提质”工作。开展抚顺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提升教师队伍施教能力。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秀作业展评活动,研制全市初中、小学各学科作业设计指南,建立中小学“作业题库”,指导教师设计高效作业,确保减负不减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精品项目评选活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创造性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东方德才小学“双减”下的课后生活小视频《我的课后 我的乐土》在教育部“微言教育”公众号获选推发,全国仅3所小学获选推发。假期托管服务成果丰硕,央视新闻频道、辽宁电视台北方频道分别对我市望花区寒假托管训练营和东洲区冰雪托管服务进行报道。
《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和《教育部“双减”改革各地动态》55期报道我市“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监管”和“非学科入校园,有益补充学校教育”等工作做法。印发《抚顺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采用规定的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监管方式,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预收费监管。目前,预收费资金监管已实现全覆盖,监管总额3600余万元,同时对于暂停营业机构,市教育局协调市银保监局对他们银行账户进行监管,实现资金监管全覆盖。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无尚未处理的举报线索。
6.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治理范围、治理重点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学校自查自纠制度和教师书面承诺制度,主动公开学校举报电话,组织好调查核实举报线索工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真抓实管的长效治理机制。全年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案件4起,4名教师被处以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评价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对市级人民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和2022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评价意见》要求,市教育督导室结合我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对报告中提出的六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分管副市长就重点问题组织召开协调会,督促落实整改工作,从而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还有差距等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不达标问题在持续推进中。
8.教育经费保障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21.53亿元,较2021年19.59亿元增加1.94亿元,增长9.86%。除幼儿园外,其他各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均有所增长,高职、中职、高中、初中、小学的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比例分别为:25.05%、17.77%、10.64%、11.47%、14.78%。学前阶段下降2.13%。
2022年全市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2171.44元、普通小学生均公用经费1771.12元,均高于省定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
下发《关于开展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审计整改、财务收支等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局直属24所学校(幼儿园)开展财务工作专项检查。召开局直属学校财务后勤管理工作会议,市实验小学、市教师进修学院附中、市第二中学做经验交流汇报,市教育局局长就财务管理、收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做了重要讲话。此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学校在财务管理、收费管理、后勤管理水平有了大幅提升。未出现被教育部通报违规收费情况及群众举报、信访投诉教育乱收费情况。
9.信访稳定情况
市教育局2022年市本级信访总量为125件次,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专班,定期研究信访突出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明确部分退休乡村教师群体、“民代幼”群体的稳控单位在各县区,将信访压力层层传导至各县区、各相关学校。市教育局与各县区通过“一日一通报”、“一周一调度”,全面、准确掌握信访工作动态,并将信访工作量化为“网投减少量”、“信访人数化解量”两项可考核的具体内容,作为各县区绩效考核重点任务。
未发生50人以上进京集体上访,100人以上赴省集体上访,200人以上到市、县区集体上访,或者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上且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来省集体上访;在敏感时段或敏感地点,均未发生缠访闹访行为,或者存在暴力倾向、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
10.校额班额化解情况
现有6所学校规模超过2000人,其中2所学校为2个校区办学。为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化解大校额问题,市教育局印发《抚顺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校额学校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和学校结合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学校并逐步消除现有的大校额学校。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的规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无大班额现象。
加强对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严禁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地区招生等违行为,全市普通高中规模均不超过3000人。
1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
下拨专项资金1200万元,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公办幼儿园25所。下发《抚顺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对6个县区1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抽查,对3所存在问题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完成治理任务。截至2022年底,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3%。
1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
2022年,东洲区、新抚区小学基本均衡差异系数分别为0.644、0.648,进入预警范围。
辽宁省2022年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测及复查报告反馈东洲区2022年义教基本均衡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655,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东洲区平山小学和碾盘乡中心小学现有在校生分别为56人和44人,且从2022起因无生源入学,一年级学生数均为0。东洲区决定采用萎缩办学的方式撤并两所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中“对于因新建或即将撤消原因造成的年级建制不全的学校,在计算差异系数时可按现有年级数与当地相应小学和初中学制年数的比例,对各项指标数据进行折算”的规定,将平山小学和碾盘乡中心小学的相关数据进行折算后,东洲区小学的综合差异系数为0.644,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1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
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在的3个县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未超过15%,在此基础上,为确保2022年秋季开学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只减不增”,3个县区均压减了新学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人数,确保逐年递减。
二、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
1.持续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制定了《抚顺市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各民办学校将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章程。实行党支部星级动态管理,重新评定5星级党支部83个,4星级党支部28个;指导65个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工作。有效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设立先锋岗433个、先锋工程项目37个,划定党员责任区283个,服务群众3800余人次。扎实开展结对共建工作,选派20名优秀党员教师到街道、社区挂职,充实基层力量,建强基层组织,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177个。
2.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云端祭英烈”“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学习宣传活动,创新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和形式,帮助青少年儿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开展主题实践活动500余场,征集作品1600余份,参与人数5万余人次。二是充分发挥我市雷锋精神发祥地育人功能。开展以“传承雷锋精神 传递文明新风”“弘扬雷锋精神 讲好雷锋故事”为主题的学雷锋活动,全市师生开展宣传宣讲、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350余次,参与人数8万余人次、服务各类群体10万余人次,评选续写雷锋日记优秀作品50个。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组织中小学校学习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望花区雷锋二小赵文熙同学获演讲比赛第一名,并代表辽宁省参加国赛。
3.扎实开展校内减负提质。课后服务托管服务显成果。1月份,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以《辽宁抚顺 假期托管新模式 解决家长“看护难”问题》为题目对望花区托管训练营服务进行了报道;教育部“微言教育”公众号推发全国3所小学“双减”下的课后生活小视频,我市东方德才小学《我的课后 我的乐土》获选推出。2022年寒假期间,全市共有6个县区、44所中小学开展了寒假托管服务,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8600人教师1239人;2022年暑假期间,全市共有6个县区、33所中小学开展了暑假托管服务,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7177人、教师949人,师生家长对假期托管服务给予高度评价。减负提质工作显质量。多措并举加强考试和作业管理,规范学校考试行为,降低学生考试压力;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秀作业展评活动,共评选出170个优秀作业设计,建立中小学“作业题库”,指导教师设计高效作业;开展抚顺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经过激烈角逐,评选出教研标兵、教学标兵、教研能手、教学能手49人,以赛代训,不断提升施教能力,确保提质有效落实。
4.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全链条治理。始终坚持创新施治,全市范围内聘请1131名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监督员,实现校外培训动态管理。全年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巡查督察100余次,共计排查培训机构2000余家次,查处违规培训机构42所,清除违规宣传广告600余处,拆除违规牌匾100余块。联合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抚顺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已监管校外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总额3600余万元,并推进借助“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资金全流程监管。印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公益组织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有益补充校内课后服务资源。截至年底,全市已有135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公益形式补充学校课后服务,为学校补充30余项非学科培训项目。“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有45期报道我市优秀工作经验,教育部《“双减”改革各地动态》7期报道抚顺经验做法,《抚顺市“双减”减出新气象》在中国网刊登反响良好。
5.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集团化办学成效凸显,全市建成44个教育集团,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100%,12月抚顺市新抚区北台小学教育集团被评为第二批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单位。完成优质学校与55所乡村学校拉手共建,乡村学校拉手共建率达到100%。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成果显著。组织顺城区、抚顺县完成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系统平台的填报工作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社会认可度调查。顺利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验收工作。2022年8月,抚顺县被评为辽宁省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存在问题
1.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水平有待提高,东洲区、新抚区基本均衡差异系数处于预警范围。
2.顺城区优质均衡未按规划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四、改进措施
1.夯实县区政府及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责任,开展基本均衡发展复查监测,重视督导信息化工作,做好教育事业数据的统计、填报、分析,指导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配置保障教育资源,巩固基本均衡成果。加快教育综合改革步伐,通过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动集团内学校在战略规划、日常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设施使用等方面实现共享、互通、合作、共生,打造学校发展共同体,扎实稳健地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
2.科学制定区域教育布局规划,指导区政府建立新增人口监测机制,根据人口变动趋势、教育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全区中小学建设规划布局,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区内所有学校标准化建设主要指标达到省定要求,努力实现学校资源配置的优质均衡。
来源:抚顺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夏玲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