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辽教发【2022】5号)文件要求,着力解决好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望花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违规收费排查工作,要求各培训机构按要求落实到位。
1.辖区内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禁止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的合法利益。
2.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本区的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必须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必须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
3.所有机构收费时间跨度必须做到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一次性收费不超过5000元。
4.试行政府指导价的校外培训机构基本必须按照标准进行收费。必须做到无虚假宣传,严禁价格欺诈或不按明码标价行为。
5.培训机构必须给家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收据凭证作为收费证明,以保证家长权益。
望花区教育局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欢迎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