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八条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辽宁省教育厅教育信息中心、大连东方之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依据辽宁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促进发展的原则,对2016年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了监测,形成本年度监测报告,旨在为各级政府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以2011年教育部与我省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中涉及的110个县(市、区,以下统称监测样本单位)为监测对象,包括100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市、区),以及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10个开发区。这10 个开发区分别是: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大连市高新区、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大连市保税区、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州市滨海新区、锦州市松山新区、铁岭市开发区、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在110个监测样本单位中,44个县、66个城区均举办小学、初中教育,共有小学4318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初中1487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完全中学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本报告采用的监测指标体系,由发展水平和均衡水平两个方面的监测指标组成。其中包含2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18个三级指标(见表1.1)。9个二级指标中的8个指标采用国家规定的监测指标,我省增加了1项,即“城镇学校校均班额”,用于监测城镇学校大班额情况。
表1.1 辽宁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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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分解方向 |
发展水平监测指标 |
均衡水平监测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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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配置 |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平方米) |
小学、初中 |
√ |
√ |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平方米) |
小学、初中 |
√ |
√ |
|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
小学、初中 |
√ |
√ |
|
|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 |
小学、初中 |
√ |
√ |
|
|
城镇学校校均班额(人) |
小学、初中 |
√ |
√ |
|
|
生均图书册数(册) |
小学、初中 |
√ |
√ |
|
|
师资配置 |
职生比*/师生比** |
小学、初中 |
√* |
√** |
|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人) |
小学、初中 |
√ |
√ |
|
|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人) |
小学、初中 |
√ |
√ |
1.监测数据来源
本报告所采用监测数据,来源于2015/2016学年辽宁省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2.发展水平监测
本次发展水平监测以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的8项指标标准和“城镇学校校均班额”作为基本依据(见表1.2)。按照每所学校9项指标中6项及以上指标达到标准作为学校监测合格标准,按照县域内监测合格学校数达到80%及以上作为监测样本单位达标标准。本报告引入“发展水平指数”,是按县域内监测合格学校所占比例折算,用以区分各监测样本单位小学、初中教育发展水平。发展水平分为三个等次,即发展水平指数大于或等于80的地区为“高水平发展地区”;介于80至60之间的地区为“中等水平发展地区”;60以下的为“低水平发展地区”。
发展水平指数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一是县域内任意6项办学条件监测指标达标率低于80%的县(市、区),它的发展水平指数即为该达标率*100;
二是对于任意6项指标达标率大于或等于80%的县(市、区),则要考虑该县(市、区)任意7项、任意8项、全部9项的学校达标率,是否大于或等于80%,以最多项指标学校达标率确定其发展水平指数。
(1)仅任意6项监测指标达标率超过80%的,其发展水平指数=[0.80+(任意6项监测指标达标率-0.80*1)/4]*100;
(2)有任意7项监测指标达标率超过80%的,但其任意8项监测指标达标率未超过80%的,其发展水平指数=[0.85+(任意6项、任意7项监测指标达标率之和-0.80*2)/8]*100;
(3)有任意8项监测指标达标率超过80%的,但其全部9项监测指标达标率未超过80%的,其发展水平指数=[0.90+(任意6项、任意7项、任意8项监测指标达标率之和-0.80*3)/12]*100;
(4)全部9项监测指标达标率超过80%的,其发展水平指数=[0.95+(任意6项、任意7项、任意8项、全部9项监测指标达标率之和-0.80*4)/16]*100。
表1.2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主要指标体系及达标值
|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平方米)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平方米)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 |
生均图书册数(册) |
职 生 比 |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个) |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个) |
城镇学校校均班额(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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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小学 |
3班型100人 |
校均120 |
校均740 |
— |
校均 6 |
校均3000 |
1:19 |
0.047 |
0.040 |
45 |
|
4班型120人 |
校均160 |
校均740 |
— |
校均 7 |
校均3600 |
1:19 |
0.047 |
0.040 |
45 |
|
|
5班型150人 |
校均200 |
校均740 |
— |
校均 8 |
校均4500 |
1:19 |
0.047 |
0.040 |
45 |
|
|
6班型270人 |
校均878 |
校均4260 |
— |
校均45 |
30 |
1:19 |
0.047 |
0.040 |
45 |
|
|
7班型315人 |
校均932 |
校均4260 |
— |
校均45 |
30 |
1:19 |
0.047 |
0.040 |
45 |
|
|
8班型360人 |
校均986 |
校均4260 |
— |
校均45 |
30 |
1:19 |
0.047 |
0.040 |
45 |
|
|
9班型405人 |
校均1200 |
校均5280 |
— |
校均45 |
30 |
1:19 |
0.047 |
0.040 |
45 |
|
|
10班型450人 |
校均1254 |
校均5280 |
— |
校均45 |
30 |
1:19 |
0.047 |
0.040 |
45 |
|
|
11班型495人 |
校均1308 |
校均5280 |
— |
校均45 |
30 |
1:19 |
0.047 |
0.040 |
45 |
|
|
12班型540人 |
2.94 |
10.87 |
1706.76 |
14 |
30 |
1:19 |
0.047 |
0.04 |
45 |
|
|
18班型810人 |
2.51 |
7.25 |
1373.39 |
14 |
30 |
1:19 |
0.047 |
0.04 |
45 |
|
|
24班型1080人 |
2.31 |
11.67 |
1251.12 |
14 |
30 |
1:19 |
0.047 |
0.04 |
45 |
|
|
30班型1350人 |
2.18 |
13.56 |
1156.94 |
14 |
30 |
1:19 |
0.047 |
0.04 |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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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初中 |
12班型600人 |
3.17 |
9.78 |
2833.84 |
14 |
40 |
1:13.5 |
0.058 |
0.058 |
50 |
|
18班型900人 |
2.83 |
13.08 |
2101.23 |
14 |
40 |
1:13.5 |
0.059 |
0.059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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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班型1200人 |
2.65 |
10.5 |
1738.39 |
14 |
40 |
1:13.5 |
0.059 |
0.059 |
50 |
|
|
30班型1500人 |
2.25 |
12.2 |
1577.63 |
14 |
40 |
1:13.5 |
0.059 |
0.059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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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小学11班型及以下不考核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指标。
3.均衡水平监测
本次县域义务教育均衡水平监测,采用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5号)规定的标准,即国家规定的8项和我省增加的1项共9项指标差异系数的算术平均数,小学小于等于0.65为均衡,初中小于等于0.55为均衡。
为便于在平面直角坐标系的横坐标中描述均衡发展的程度,本报告引入“差异系数的相反数”,称之为“均衡指数”。小学均衡指数大于或等于-0.65、初中均衡指数大于或等于-0.55的地区为“均衡发展地区”,反之则定义为“非均衡发展地区”。
4.情况说明
一是本次监测剔除了以下学校数据:民办学校、小学教学点、学生数为零的学校、中职学校附设的小学班初中班、义务教育阶段的体育学校。
二是本次监测按照属地化原则,将省、市直属学校分别纳入到110个备忘录县(市、区)中,参与县域内均衡发展监测。
三是本次监测,对由于新建和规划撤校等原因造成的年级建制不全的学校,不作办学条件的数据拆分。
四是本报告所涉及的均衡水平除有标注外,均按省九项指标测算。
差异系数分析方法。采用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中,关于“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情况”的差异系数计算方法
(差异系数

表示第i个学校在该指标上获得的值,
表示在该指标上所有学校的平均值。
为第i个学校的在校生数,
为同类学校的在校生总数),测算县域内各项监测指标的校际间离散程度。本报告采用“均衡系数”确定差异情况。坐标分析法。本报告将每个监测样本单位小学或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的测算结果用X,Y两个数值来表示,即A(X,Y)。其中A表示某监测样本单位,X轴表示该监测样本单位小学或初中教育的均衡水平,用均衡指数表示;Y轴表示发展水平,用发展水平指数表示。由此,所有监测样本单位的小学、初中教育均衡水平和发展水平可以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进行准确定位,直观描述各监测样本单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及相对位置,便于为分析和解决问题。
小学和初中均达到高水平均衡发展的监测样本单位共有63个,占全省110个监测样本单位的57.3%。 小学和初中均达到高水平均衡发展的监测样本单位分别是: 表2.1 小学和初中均达到高水平均衡发展的监测样本单位统计表 序号 省、市 县数量 高水平均衡县数量 占比(%) 县(市、区)名单 0 全省 110 63 57.3 1 沈阳 13 7 53.8 沈河区,大东区,浑南区,沈北新区,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 2 大连 14 10 71.4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瓦房店市,花园口经济区(大连),保税区(大连) 3 鞍山市 7 1 14.3 千山区 4 抚顺市 8 8 100 新抚区,东洲区,望花区,顺城区, 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 经济开发区(抚顺) 5 本溪市 7 5 71.4 溪湖区,南芬区,本溪县,桓仁县,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溪) 6 丹东市 6 2 33.3 元宝区,振安区 7 锦州市 9 6 66.7 古塔区,凌河区,黑山县,凌海市, 北镇市,滨海新区(锦州) 8 营口市 6 4 66.7 西市区,老边区,盖州市,大石桥市 9 阜新市 7 5 71.4 海州区,新邱区,太平区, 清河门区,细河区 10 辽阳市 7 3 42.9 文圣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 11 盘锦市 4 3 75 兴隆台区,盘山县,大洼县 12 铁岭市 8 6 75 银州区,清河区,铁岭县,西丰县, 调兵山市,开发区(铁岭) 13 朝阳市 7 1 14.3 喀左县 14 葫芦岛市 7 2 28.6 兴城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葫芦岛) 在110个县(市、区)中,小学有65个县(市、区)处于高水平均衡发展状态,占比为59.1%;初中有94个县(市、区)处于高水平均衡发展状态,占比为85.5%,高于小学26.4个百分点;初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发展水平和均衡水平明显高于小学。小学有10个县(市、区)处于中、低水平非均衡发展状态;初中有4个县(市、区)处于中、低水平非均衡发展状态(见表2.2-2.9,名单见附件1、2)。 表2.2 小学110个县(市、区)教育发展水平与均衡水平统计表 均衡程度 发展水平 监测样本单位数量 所占比例(%) 均衡 高水平 65 59.1 中水平 9 8.2 低水平 6 5.5 总均衡合计 80 72.7 非均衡 高水平 20 18.2 中水平 8 7.3 低水平 2 1.8 非均衡合计 30 27.3 表2.3 初中110个县(市、区)教育发展水平与均衡水平统计表 均衡程度 发展水平 监测样本单位数量 所占比例(%) 均衡 高水平 94 85.5 中水平 7 6.4 低水平 3 2.7 总均衡合计 104 94.5 非均衡 高水平 2 1.8 中水平 1 0.9 低水平 3 2.7 非均衡合计 6 5.5 监测结果表明,66个城区中42个监测样本单位的小学,57个监测样本单位的初中处于高水平均衡发展状态,占比分别为63.6%、86.4%,总均衡水平分别达到81.8%、97.0%(见表2.4-1、2.4-2)。 表2.4-1 66个城区义务教育(小学)发展水平与均衡水平统计表 城区均衡程度 发展水平 监测样本单位数量 所占比例(%) 均衡 高水平 42 63.6 中水平 7 10.6 低水平 5 7.6 总均衡合计 54 81.8 非均衡 高水平 8 12.1 中水平 3 4.5 低水平 1 1.5 非均衡合计 12 18.2
表2.4-2 66个城区义务教育(初中)发展水平与均衡水平统计表 城区均衡程度 发展水平 监测样本单位数量 所占比例(%) 均衡 高水平 57 86.4 中水平 4 6.1 低水平 3 4.5 总均衡合计 64 97.0 非均衡 高水平 2 3.0 中水平 0 0.0 低水平 0 0.0 非均衡合计 2 3.0 监测结果表明,44个县(市)中23个监测样本单位的小学、37个监测样本单位的初中处于高水平均衡发展状态,占比分别为52.3%、84.1%,总均衡水平分别达到59.1%、90.9%(见表2.5-1、2.5-2)。 表2.5-1 44个县(市)义务教育(小学)发展水平与均衡水平 县市均衡程度 发展水平 监测样本单位数量 所占比例(%) 均衡 高水平 23 52.3 中水平 2 4.5 低水平 1 2.3 总均衡合计 26 59.1 非均衡 高水平 12 27.3 中水平 5 11.4 低水平 1 2.3 非均衡合计 18 40.9 表2.5-2 44个县(市)义务教育(初中)发展水平与均衡水平 县市均衡程度 发展水平 监测样本单位数量 所占比例(%) 均衡 高水平 37 84.1 中水平 3 6.8 低水平 0 0.0 总均衡合计 40 90.9 非均衡 高水平 0 0.0 中水平 1 2.3 低水平 3 6.8 非均衡合计 4 9.1 监测结果表明,66个城区举办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总均衡水平好于县(市)。城区举办的小学、初中总均衡水平分别高于县(市)22.7、6.1个百分点(详见表2.4-1、2.4-2、2.5-1、2.5-2、2.6、2.7、2.8、2.9,图2.1、2.2、2.3、2.4)。 表2.6 66个城区小学均衡发展状况 状态 单位个数 名单 均衡高水平 42 沈河区,大东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花园口经济区(大连),保税区(大连),千山区,新抚区,东洲区,望花区,顺城区,经济开发区(抚顺),溪湖区,南芬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溪),元宝区,振安区,古塔区,凌河区,滨海新区(锦州),西市区,老边区,海州区,新邱区,太平区,清河门区,细河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兴隆台区,银州区,清河区,开发区(铁岭),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葫芦岛) 均衡中水平 7 和平区,铁西区(沈阳),于洪区,长兴岛经济区(大连),铁东区,铁西区(鞍山),龙港区 均衡低水平 5 皇姑区,高新区(大连),站前区,鲅鱼圈区,白塔区 非均衡高水平 8 平山区,明山区,振兴区,太和区,松山新区(锦州),双台子区,龙城区,连山区 非均衡中水平 3 苏家屯区,立山区,南票区 非均衡低水平 1 双塔区 表2.7 66个城区初中均衡发展状况 状态 单位个数 名单 均衡高水平 57 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铁西区(沈阳),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兴岛经济区(大连),高新区(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铁东区,铁西区(鞍山),千山区,新抚区,东洲区,望花区,顺城区,经济开发区(抚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溪),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锦州),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海州区,新邱区,太平区,清河门区,细河区,文圣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双台子区,兴隆台区,银州区,清河区,开发区(铁岭),龙城区,连山区,龙港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葫芦岛) 均衡中水平 4 皇姑区,鲅鱼圈区,宏伟区,南票区 均衡低水平 3 松山新区(锦州),白塔区,双塔区 非均衡高水平 2 立山区,平山区 非均衡中水平 0 非均衡低水平 0 表2.8 44个县(市)小学均衡发展状况 状态 单位个数 名单 均衡高水平 23 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长海县,瓦房店市,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本溪县,桓仁县,黑山县,凌海市,北镇市,盖州市,大石桥市,阜蒙县,大洼县,盘山县,铁岭县,西丰县,调兵山市,喀左县,兴城市 均衡中水平 2 辽中县,彰武县 均衡低水平 1 朝阳县 非均衡高水平 12 普兰店市,庄河市,台安县,宽甸县,东港市,凤城市,灯塔市,开原市,建平县,北票市,凌源市,绥中县 非均衡中水平 5 岫岩县,海城市,义县,辽阳县,昌图县 非均衡低水平 1 建昌县 表2.9 44个县(市)初中均衡发展状况 状态 单位个数 名单 均衡高水平 37 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长海县,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台安县,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本溪县,桓仁县,宽甸县,东港市,凤城市,黑山县,义县,凌海市,北镇市,盖州市,大石桥市,大洼县,盘山县,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调兵山市,开原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绥中县,兴城市 均衡中水平 3 阜蒙县,彰武县,灯塔市 均衡低水平 0 非均衡高水平 0 非均衡中水平 1 辽阳县 非均衡低水平 3 海城市,岫岩县,建昌县 图2.1 66个城区小学均衡发展状况
图2.2 66个城区初中均衡发展状况
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状况
(一)110个监测样本单位均衡发展状态概述
(二)初中、小学发展水平与均衡水平的比较
(三)城区、县(市)发展水平与均衡水平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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