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中获悉,通知中确定了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单位共30个。其中,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5个,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25个;同时遴选出5个智慧教育示范区及15个智慧教育示范校进行省级培育。其中,抚顺实验中学、抚顺第二中学成为辽宁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通知要求,各省级智慧教育创建单位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和任务、加紧开展建设,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保证总体目标实现。创建单位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创建期满教育厅将对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基本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开展评估。
在30个创建单位的名单中,示范区包括城市部分县区,示范校包括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等。据悉,省教育厅对标《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年》的目标任务,近年来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深化教育改革,为数字辽宁做出了教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