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作每年要接受审计、财政绩效、教育局纪检组等相关部门的检查,为更好的迎接检查,基建工程档案必须完整。2013年教育局已将《学校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到各个学校。2013年至今教育局及各个学校严格遵守《学校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工程项目,但基建档案不够完善。
2013年以来学校为基建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要对高中中职改造项目、每年的教育费附加所列项目、学校申请的专项资金、学校自筹资金等进行的工程项目必须建立档案。 现将《基本建设工程相关程序》及《维修改造工程相关档案》印发到各个学校,各个学校以这两个文本为基础建立档案,档案同时还应包括每年基建小组领导名单、各种基建会议记录、各种汇报材料、申请的函、领导视察记录、工程决策过程记录、上级批复、工程建设依据、工程施工照片、现场办公记录、资金支付依据及各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等资料。
档案建设要以年度为单位,可用复印件归档,但要知道原件的归处。2018年1月21日前完成档案完善工作。
维修改造完成后,如需归入固定资产的,要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