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顺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十三五”规划》(抚教发〔2016〕34号)文件要求,依据《抚顺市“十三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实施方案》,经教师所在单位初审、市教师进修学院相关部门考核,认定下列人员(见附件)为抚顺市“十三五”中小学骨干教师。
本公示发布后,对上述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3月10日17:00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57500689(白天)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
教育局人事科
邮编:113006
附件:抚顺市“十三五”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人员名单
抚顺市教育局
2021年3月4日